
《国际商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管,是我国商务领域的综合型日报,其规模在国内商务报刊中名列前茅。 《国际商报》是我国对外宣传的重要阵地、指导推动全国商务工作的重要工具,承担着宣传对外开放、推动商务发展的重要任务,在对外宣传和商务新闻宣传领域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以及外经贸部、商务部历任部长都十分关心和支持《国际商报》的发展,许多党和国家领导人为《国际商报》题过词。特别是李岚清和吴仪同志,不论在原外经贸部工作期间,还是在国务院领导任上都非常重视发挥《国际商报》的作用。岚清同志到报社视察,为报纸明确了专业化的办报方向。吴仪同志多次在大会上宣传《国际商报》,还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指示原外经贸部向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领导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一把手"赠阅《国际商报》,以便及时了解有关世贸组织的规则和动态,更好地应对"入世"的挑战。2005年《国际商报》创刊20周年时,吴仪副总理专门发来贺信。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都把《国际商报》作为重要宣传媒体。 《国际商报》自1985年创刊以来,遵循"让中国了解世界,让世界了解中国,促进对外更加开放,发展中外经济合作"的办报宗旨,始终站在对外开放的前沿,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着力宣传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及时刊载外贸、内贸和对外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全面展示商务工作成就,评述国际经贸动态和热点新闻,解读各国经贸政策和国内外市场趋势,传播国际贸易和投资机会等信息,普及国际经贸知识,展示商务企业风采,为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提供咨询服务,不仅见证了我国商务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和走过的光辉历程,也成为沟通海内外经贸联系的一条重要渠道,在推动商务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报告书第327项 "关于进出口管理的信息将在《国际商报》和《外经贸部文告》上发布"的条文,赋予《国际商报》向国内外公开发布我国外贸政策大众媒体的责任和使命介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提高我国涉外经济法规的透明度,根据中国政府的以上承诺,《国际商报》全面及时地刊登有关进出口贸易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其他信息,解读世贸组织的规则和动态,介绍各国商务环境,为"入世"后我国对外经贸业务的顺利进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促进了我国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往来和经济技术合作。 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国际商报》已经成为我国商务领域不可或缺的一份报纸,它不仅是中国政府在入世议定书中对外承诺刊登进出口管理信息的大众媒体,也是商务部政务公开的一指定媒体,在我国商务领域的地位和作用是任何一家媒体都无法替代的。由此,《国际商报》受到了广大读者的欢迎和厚爱,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刊登范围: 证件挂失:营业执照、金税盘、税务登记证、发票、公章、财务章、毕业证、专家证、身份证、学生证、律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建筑资格证及各类证件遗失、挂失声明登报。 公告登报:拍卖公告、变更公告、债权拍卖公告、离职声明、催款公告、致歉公告、寻人启示广告及各类公告公示登报等信息发布。 公司清算: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发生的。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种是公司的破产,即公司基于宣告破产而终止。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吸收合并公告:公司法人因分立或合并而终止,它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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